国际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作者: 时间:2022-05-13

一、总则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状况,鼓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钻研、全面发展,取得优秀的学习成绩及显著的学术研究成果,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理工大校学字﹝201964号)文件精神,结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初评委员会讨论通过,特制定《国际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

二、参评条件及资格

(一)申请参评的研究生应在思想道德、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身心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研究生德育量化考核成绩符合要求;

6、学习成绩优异;

 7、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参评研究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当年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

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

3、考试作弊;

4、有经查实的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5、考核学年有课程成绩不合格、课程重修、没有修完规定的学分;

6、超过本专业规定的学制年限;

7、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及住宿费;

8、研究生本人不进行奖学金申报的;

9、经查实在入学考试报名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10、因各种原因取消入学资格;

11、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

12、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评审组织

国际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成立由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研教办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班长任委员的国际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初评委员会。国际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初评委员会负责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并组织申报、初评、公示、推荐工作。

四、名额分配

根据评比当年研究生工作部分配给学院的各类奖学金名额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五、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奖学金评定总成绩=学分绩+成果评定分+社会实践活动分+德育考核分*10%

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获得次数累计不得超过 2 次。在学制内,因公派出或校际交流在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二)学业奖学金:包括新生学业奖学金、二年级学业奖学金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在学制内,因公派出或校际交流在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学业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1、新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依据研究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综合所得)予以评定。对一志愿录取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成绩乘以1.05系数后参与专业排名;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按照复试成绩乘以1.05系数后参与专业排名。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成绩、英语成绩分别排名推荐。具体根据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当年下发的相关评选办法和条件进行评定。按总成绩排名和学校下达的专业分配名额,顺序评定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

2、二年级学业奖学金:

奖学金评定总成绩=学分绩+成果评定分+社会实践活动分+德育考核分*10%

3、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奖学金评定总成绩=开题成绩+成果评定分+社会实践活动分+德育考核分*10%

(三)分值认定标准

1、学分绩

学分绩(即课业成绩)满分15分,根据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分数进行计算。参评国省奖的研究生学分绩排名需在本年级前50%;参评学业奖的研究生学分绩排名需在本年级前80%

学分绩计算公式:学分绩=                                               ,其中M代表已修课程学分,K代表已修课程成绩。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学科专业课成绩按实际考试分数计算。学分绩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选修课超过规定学分者,学科专业课可以按本学科最低总学分要求自主选择选修课后计入成绩。

2、开题成绩

开题成绩分值满分为10分,开题一次通过计10分,二次通过计5分。

3、成果评定分:按以下规定的计分项目进行逐项计分,最终合计分为成果评定分。

1)外语等级类:

序号

证书类别

分值

说明

1

大学英语四级(CET4

1

此类证书取最高得分项计分,不累加。

2

大学英语六级(CET6

2

3

英语专业四级(TEM4

1

4

英语专业八级(TEM8

2

2)教师资格类:

序号

证书类别

分值

说明

1

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

2

此类加分项可累计加分

2

高中教师资格证

2

3

初中教师资格证

2

3)其他技能类:

序号

证书类别

分值

说明

1

HSK考官监考资格证

0.5

此类加分项可累计加分

2

商务英语中级证(BEC

0.5

3

商务英语高级证(BEC

0.5

4

计算机等级证书

0.5

4)学术科研类成果

所有参评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在籍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并且以昆明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获得的时间需符合奖学金评选的时间段要求。

学术期刊论文成果

学术期刊论文必须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论文级别以当年学校认定的期刊目录为准,只认定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两种情况。论文须以昆明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要求是公开发表见刊。国内学术期刊论文需要出版刊物原件进行认定,国外刊物可由学校图书馆开具检索证明进行认定。

论文级别

研究生第一作者

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

说明

A类及以上

20/

10/

检索为A类的会议论文(含AHTPEI)不属于期刊A类,此类会议论文认定为C类。

B

12/

6/


C类(含其他SCD

8/

4/


其他

2/

1/

仅限申报2

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的级别以学校管理部门的认定为准,各类科研项目须以昆明理工大学国际学院为第一责任单位。研究生参与项目需提供立项合同原件、立项申报书原件或结题证书原件,导师提供参与证明无效。同一项目在立项当年进行申报,仅可申报一次。

级别

项目主持

项目参与

国家级

20

6/

省部级

10

2/

地厅级(校级)

5

1/

院级

2

0.3/

5)学科竞赛类成果

学科竞赛主要指各级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比赛。学科竞赛等级划分按以下标准执行,如果未包含在内的其他比赛由初评委依据证书颁发单位级别予以认定,团体奖均由竞赛责任人进行分值分配。


奖项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厅级(校级)

院级

个人特等奖、一等奖

20

10

6

3

个人二等奖

12

6

4

2

个人三等奖

10

4

2

1

其他奖(个人优秀奖、优胜奖)

5

2

1

0.5

团体特等奖、一等奖

18

5

3

2

团体二等奖

10

4

2

1

团体三等奖

8

3

1

0.5

其他奖(团体优秀奖、优胜奖)

6

2

0.8

0.3


奖项

NECCS

外研社系列比赛

国家特等奖、一等奖

5

3

国家二等奖

3

2

国家三等奖

2

1

其他奖(国家级)

1

0.5

省级特等奖、一等奖

2

1

省级二等奖

1

0.8

省级三等奖

0.6

0.5

其他奖(省级)

0.4

0.3

4、社会实践活动分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对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给予认定。参评学生根据认定内容进行申报,最终分值由初评委进行审核认定,该项分值累加上限为5分。

社会实践内容

认定分值

说明

班会参与率100%

1

评定时间范围为上一学年,参加校级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可累加计分,但不超过1分。

院级活动参与率100%(不含比赛类)

1

校级活动参与3次及以上(不含比赛类)

1

担任班干、团干、支部委员、学院研究生会干部。

0.5

参加校级学生组织,积极参与组织的建设活动。

0.5

协助学院处理各类应急、突发事务。

1

    5、德育考核分

德育考核分由学院研究生德育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后认定,德育考核分占比为10%

六、材料认定

(一)所有支撑材料,必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份数按通知要求),原件审核后返回。

(二)成果级别以证书原件所盖公章为准;同一成果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计。

(三)学院规定的申报日期截止后,一律不再补充、修改、更换和受理任何材料。

(四)评定总分排名相同时,由初评委根据支撑材料投票决定推荐人选。

七、评选程序

(一)根据学校研究生工作部评选工作安排,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二)申报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线上填报、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经导师审核、学院初评委审核申报材料后,最终进行评定成绩核算。

(三)召开学院初评委会议,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集中评审,择优推荐。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学院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

八、其他

(一)本评定细则自即日起实施。学校如有新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参评当年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评定细则由国际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初评委员会负责解释。